以案說法:83萬元遺產之爭 法官順利調解
文章來源:株洲日報 作者: 時間:2023-04-26 16:41:00父親立下遺囑,把遺產給了自己的女友。女兒拒絕執行遺囑,女友將女兒告上法庭。近日,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遺囑繼承糾紛案。
田某與熊某系男女朋友關系,兩人長期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因田某做過心臟支架手術且有糖尿病等基礎疾病,身體狀況不好,田某平常的生活起居、生病住院均由熊某照顧。
去年年底,田某住院治療。12月30日,自知時日不多的田某請來自己的同事柳某及弟弟田某某作為見證人,在女兒田小某在場的情況下,當場口述,并由見證人之一的柳某代書立下遺囑:“田某在重病期間,離開了人間。個人所有公積金、企業年金、養老金歸熊某,不開追悼會、一切從簡,希望兄弟、姐妹支持,房子歸女兒田小某,車位歸熊某”。田某、兩名見證人及田小某均在遺囑上簽字確認。次日田某不幸去世。
但后來在遺產繼承時,田小某與熊某產生分歧。田小某拒絕按照遺囑執行,雙方爭執不下。今年3月初,熊某來到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被繼承人田某名下公積金、企業年金、養老金(個人繳費部分)共計83萬余元及車位歸原告所有;請求判令被告田小某將已經領取的田某名下的公積金、企業年金、養老金(個人繳費部分)返還給原告。
了解到被告田小某對于自己父親財產分配給了與自己沒有血緣關系的外人,從情感上無法接受的內心動向后,蘆淞區法院承辦法官決定以此為突破口,從“孝”字出發,對其進行開導,希望其尊重父親遺愿,并用通俗易懂的家常話,耐心、謙和地對田小某進行釋法明理。通過反復多輪“面對面”溝通,被告田小某終于解開了心結。
最終原告熊某同意只領取生效遺產中的70萬元,其他剩余款項歸被告田小某所有。雙方達成一致,案結事了,心結也徹底打開了。
法官提醒
隨著法律意識的增強,不少人愿意生前立好遺囑,將自己的身后財產分配事宜提前做好安排?!睹穹ǖ洹穼z囑的有效形式作出了明確規定,訂立遺囑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任何形式上的欠缺將導致遺囑的無效。設立遺囑屬于單方法律行為,意思表示完成且符合法定要件時成立,該行為自遺贈人死亡時發生法律效力。受遺贈人必須在法定時間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