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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院1件案例入選全國法院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
文章來源: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作者: 時間:2023-04-23 18:45:002023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22年)》和2022年中國法院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二審的劉國湘與安徽綠億種業有限公司、合肥豐民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新品種合同糾紛案,入選全國法院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
該案涉及雜交水稻新品種經組配選育通過審定但未獲新品種權時,該植物新品種的選育組配方法或步驟等未公開的育種創新過程,是否屬于我國知識產權保護范圍的認定問題。在對案涉育種人歷經5年的組配選育過程和試驗材料進行認真審核的基礎上,結合對我國種子法、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植物新品種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相關法律規定的準確理解,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認為:植物新品種的選育過程亦是育種人利用其專業知識進行科研創新的勞動過程,屬于我國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并判定市場經營主體應當依約向育種人支付相應的知識產權使用費。該案對未獲得植物新品種權保護的雜交水稻的選育組配方法或步驟等育種創新成果和科研勞動過程,給予知識產權保護,進一步拓展了我國育種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范圍,對于切實加大育種人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促進農業種業領域科技創新,營造有利于創新的市場環境和法治環境,具有重要意義。